Ally 大學畢業後正在準備國家考試,她與前男友後分手後,前男友不斷以散布性愛影片為威脅要求復合。在某天開始她陸續被許多陌生網友私訊性邀約,並告知她的性愛影片被散佈在色情網站上。 還在交往時,前男友在未經 Ally 同意下,以手機拍攝了兩人的性愛影片,Ally 雖然當下不願意,但她不敢制止也沒有制止,深怕自己拒絕前男友的要求後就不會被愛了,而當時前男友也一再保證拍攝性私密影片只是想做紀念而已。 由於事件涉及性隱私,Ally 無法提起勇氣向家人與閨密求助,因此來電婦援會諮詢尋求協助, Ally 語帶哽咽的訴說事件經過以及她的焦慮,走在路上也格外害怕路人的注視,心中猜測著路人是不是已經在網路上看過影片而認得自己,種種的恐懼讓 Ally 失眠、焦慮和憂鬱。
無形的傷痛 來自曾經相愛的人
Ally 大學畢業後正在準備國家考試,她與前男友後分手後,前男友不斷以散布性愛影片為威脅要求復合。在某天開始她陸續被許多陌生網友私訊性邀約,並告知她的性愛影片被散佈在色情網站上。
還在交往時,前男友在未經 Ally 同意下,以手機拍攝了兩人的性愛影片,Ally 雖然當下不願意,但她不敢制止也沒有制止,深怕自己拒絕前男友的要求後就不會被愛了,而當時前男友也一再保證拍攝性私密影片只是想做紀念而已。
由於事件涉及性隱私,Ally 無法提起勇氣向家人與閨密求助,因此來電婦女救援基金會詢尋求協助, Ally 語帶哽咽的訴說事件經過以及她的焦慮,走在路上也格外害怕路人的注視,心中猜測著路人是不是已經在網路上看過影片而認得自己,種種的恐懼讓 Ally 失眠、焦慮和憂鬱。
裸照外流不是妳/你的錯,不自責並勇於求助
隨著相機、手機等拍照攝影工具普及,並伴隨網際網路傳播科技之快速發展,近年來年輕族群常有拍攝裸露或性愛影像(以下簡稱性私密影像)之經驗,卻經常出現彼此關係破裂後,遭某方用以恐嚇威脅,甚或惡意散佈於網路,例如透過新傳播科技(Line、Facebook等)散佈予對方親友、網友等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甚或將之張貼於色情網站供網友觀覽傳閱,成為報復、脅迫、勒索性行為、破壞被害人名譽及人際社交關係的犯罪手段。
今(2020)年初,韓國N號房事件震驚全球,新型態的數位犯罪手法正以我們意想不到的方式進行著。在台灣,類似的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事件也層出不窮,被害者分布在台灣各地,因為責難被害人的社會氛圍,讓被害人噤聲不敢求助。
根據婦援會統計今年1月-10月新聞媒體案件,其中「數位性暴力」相關案件高達356件,幾乎每1天就可能發生一件,可顯見其問題的嚴重性。
婦援會2015年起開設「裸照外流不是妳/你的錯」求助專線,至今已服務過將近400位數位性暴力求助民眾。在這些統計案件中,女性被害人高達九成,求助年齡又以21-30歲佔最多。遭拍攝的對象中,雖然未滿18歲者僅佔一成,但不少被害人是在成年後,才發現遭外流的影像被放在網站上而來求助。
這些被害人有將近五成是現任或前任親密伴侶關係,而加害人是如何取得性私密影像,在統計中發現有五成以上被害人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受偷拍或同意拍攝。進一步了解加害人的目的,有三成五是不確定目的、二成是要性勒索、一成五則是要求復合、一成四是要報復對方;加害人散佈管道在網路色情網站和社群網站各佔三成,通訊軟體則有二成五。
在婦援會實務協助的過程中發現,很多數位性暴力當事人就像 Ally 一樣不願意報警或進入司法,很大恐懼來自其被散佈資訊和訴訟過程,擔心可能受到更多對其攻擊、批判,造成其二度傷害,影響生活困擾。即使像 Ally 一樣勇敢求助,接下來必須面臨漫長的司法訴訟,以及身心復原過程。除了與社工的討論及陪伴外,Ally 還需要法律上與身心理諮商等協助。
Lulu 黃路梓茵呼籲尊重對方、保護自己
婦援會公益大使 Lulu 黃路梓茵 呼籲輕年朋友,在親侶交往時應該多尊重對方,也要學會保護自己。每個人都有權利拍攝個人性私密影像,但沒有人有權利未經對方同意而擅自拍攝或散布他人性私密影像。未經同意或強制拍錄他人性私密影像、威脅散佈或散佈他人私密影像都是一種性暴力,更是犯罪行為。而在面臨性私密影像散布時,螢幕前的妳/你我可以做到「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勇於求助」,一起和婦援會站在防治數位性暴力的最前線。
支持婦援會提供受害者所需之協助
數位性暴力當事人提告後進入刑事訴訟,訴訟過程冗長,身心頗受煎熬,當事人往往也無法負擔法律訴訟與心理諮商的高額費用,且因案件涉及性隱私,當事人無法向周遭親友尋求協助,面臨長期生活與身心的困境。
所募得之捐款,將全數用於受害者所需之協助:
◎ 社會與心理評估及處置
◎ 陪同服務對象就醫、報警、開庭等服務
◎ 法律相關扶助
◎ 網路影像下架協助
◎ 轉介心理諮商、相關社福單位服務
◎ 責任通報
◎ 人身安全討論與協助
◎ 相關補助或物資申請
◎ 資源資訊提供
除了協助被害人,婦援會倡議立法
惡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犯罪行為,近年來越趨氾濫,由於網際網路大量複製、快速傳播的特性,更逼使被害人遭受極為嚴重、長遠,甚至難以挽回的持續性身心傷害。有鑑於此,我們結合許多長期致力防治性別暴力、協助被害人復原的非營利組織,以及多位法律界學者、傳播界學者、律師,共同推動防治散布性私密影像服務與倡議工作,同時積極推動《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終於在今(109)年5月立院更一讀通過草案,期盼在各界集思廣益下盡速促成立法,以維護被害人尊嚴與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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